12城市废弃电池鞍山“通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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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02:08 辽沈晚报 | ||
废电池处置中心在鞍山挂牌12城市废弃电池鞍山“通吃” 本报讯 记者孙泽锋 实习生李敏报道 一座规模庞大的辽宁省废电池处置中心,已在钢城鞍山市正式挂牌使用。今后除拥有独立处置中心的沈阳和大连两市以外,省内其余12市都必须对废弃电池统一处置。昨日,辽宁省环保局的有关专家评价,这标志着辽宁废弃物处理又进入了一个新水平。 省环保局要求各市对回收上来的废电池设立集中存放点,由市级环保部门负责临时存储废电池的监管。同时将各市存放地点向社会公布,避免出现群众收集废电池后,无处上交、无处存放的现象。省环保局目前已经安排有关专家,合理布设电池回收箱。在每个城市的学校、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合理布置废电池回收箱,进一步优化回收箱布局,增加覆盖面,为回收废电池创造方便条件。 辽宁省废电池处置中心负责人鲍女士介绍,目前的电池储藏仓库是在辐射废弃物仓库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十分安全,不会出现泄漏污染等情况。其规模也足以容纳其余城市产生的废弃电池。目前有关专家正在设计一种专用电池储存坑。届时,除一部分废弃物可回收再利用外,其余电池均将在储存坑内永久封存。另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沈阳、大连正着手分别筹建废电池集中处置中心,处置本市回收的废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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