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防非典启用司法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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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06:23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5月13日讯 (通讯员张志华 记者董震)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各级法院运用司法手段保障防治非典工作顺利进行。 据介绍,近期,全省法院将突出“严打”整治斗争重点,坚决打击以各种方式散布谣言、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恶意攻击党和政府、故意制造社会恐慌的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同时,各级法院重点学习并准确适用《传染病防治法》,审理好在防治非典中 省法院有关人士表示,对于借机生产、销售伪劣的传染病防治防护用品,制售假药、劣药以及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假借防治传染病发布虚假广告推销商品、诈骗财物,借机垄断资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其他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行为,将坚决及时依照刑法规定定罪处罚。 此外,对于涉及防治非典的行政诉讼案件,各级法院将及时审理,认真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既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要保护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在防治非典工作中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依法及时办理,迅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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