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消毒液燃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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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08:16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由于一些群众缺乏对消毒药液安全性能的了解,一些地方在使用过氧乙酸等消毒液的过程中,相继发生了容器爆裂、破损造成人员灼伤及火灾事故。为此,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消防总队发出《关于严防过氧乙酸等消毒液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各地防治“非典”工作的安全,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公安部提醒广大群众,由于过氧乙酸是有机过氧化物,属于危险化学物品,在与还原剂、有机物等混合时,或者是受热、接触明火及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时,易引起燃烧爆炸,请广大群众在使用时千万小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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