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救人反“害”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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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08:53 时代商报 | ||
破坏了现场,有案不报负全责 被依法判处拘役,痛悔不已,更令人深思 交警部门提醒,险情之后要冷静理智 肇事司机救人反“害”自己 一位司机在肇事后立即把伤者送到医院抢救,却因为其救人所采取的方式不当而导致自己承担了百分之百的责任。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救人反倒“害”了自己 小刘(男,26岁)是外地来沈打工者。去年冬季的一个早晨,小刘驾驶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大韩屯一路口附近时,突然发现有一个老太太正在前面过马路,正在疾速行驶的小刘赶紧猛按喇叭并由二线行驶改到一线行驶,然而不幸还是发生了,货车的左前部撞到了老太太的左侧,老太太当即被撞昏倒在地上。 来不及多加思索的小刘赶紧停下车,抱起老太太放进车里就疯了一般往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开去,然而医院虽然全力抢救,但伤者终因“重度胸腔脏器损伤”死亡。 把伤者送到医院后小刘马上报了案,并向交警解释当时在二环路上,肇事地点既没红绿灯也不是人行道,“老太太属于横穿马路”。因小刘的救人措施,现场已被破坏。交警大队根据现场勘查及调查认为小刘驾车肇事后未保护现场,且未及时报案,违反了《辽宁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第13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肇事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安机关……”的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之规定,由当事人小刘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者在此事故中无责任。 日前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小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小刘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可酌情处罚。判处小刘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肇事司机的“委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小刘在得知自己在这起事故中要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意味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时,禁不住流下泪来,懊悔不已:“当时撞了人,我根本顾不了其他的了,只想着救人要紧,什么保护现场、报案都忘到脑后了,本来当时是老太太横过马路,再加上她也没走人行道还没有红绿灯,就是让我承担责任也不应该是全部呀?结果我只想着救人却忘了保护现场、忘了报案,弄到现在我是有理说不清……”皇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尽管执法人员私下里都很同情小刘的“委屈”,但毕竟法不容情。 肇事后救人也要“救”己 那么司机在遇到类似事件到底该怎么办呢?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沈阳市交警支队高国斌支队长,他首先肯定了小刘的救人行为,但随即指出“小刘的救人方式不对”。他说,司机肇事后首先要报案,不要动肇事车辆,要保护现场。在报案的同时告诉交警“有危重伤者需抢救”,如今已经实施了“122”和“120”联动的交警在接到报案后就会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派车同去现场,这样交警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既可保护现场,又可快速组织对伤者的抢救,“救护车上既有专业救护人员又有救护设备,便于对伤者实行最有利的抢救。”高支队长告诉记者,小刘看似合理的救人举措,实际上在他“紧急”运送伤者的过程中很可能造成对抢救的延误。当然肇事司机还可截其他过往车辆送伤者去医院,这些都是既救人又保护了肇事现场的合理做法。 高支队长不无惋惜地说,如果小刘采取了上述两种救人方法,那么他至少不必承担全部责任了。他借助本报提醒广大司机在遇到类似事件时,切记要冷静采取恰当方式救人,否则害人害己。景华 主任记者 赵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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