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外来人员成刑事犯罪主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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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09:07 南方都市报 | ||
三类外来人员成刑事犯罪主体 法官呼吁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外来人员 本报讯 (记者唐洁 通讯员唐敏红)前天上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举行刑事案件宣判大会,9宗刑事案件中有7宗是抢劫案件,而且被告人均为外来人员。法官指出,有三类外来人员已成为深圳市刑事案件的主要犯罪人群,并呼吁社会各界更加关心来深工作的外来人员。 据了解,其中一类是来深务工,但从事的工作并不能满足其期望的外来人员,存在报复社会的心理而走上犯罪道路;一类外来人员是由于自身素质较低在深圳迟迟不能就业,生活所迫铤而走险;还有一类外来人员是在内地已有前科,利用社会对其管理相对失控的机会,一再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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