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篇:自制贺匾的“苦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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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09:3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5月9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最近深圳一家美容美发脚底按摩城开业,门前摆出了一排共12块半人高的大红贺匾。送匾的单位可了不得,从深圳市公安局到罗湖分局、福田分局、文化局、布吉派出所、工商所、巡警、交警,几乎包括深圳所有的相关执法部门。老百姓举报,有关部门来检查,原来这些贺匾都是老板自己“送”给自己的。 说起来真是胆大妄为,竟敢假冒公安等政府执法部门给自己送贺匾。同时,如此做法也实在愚蠢透顶,自欺欺人,一戳就穿。那么,老板何以想出如此馊主意?人家说:“干这一行,没有关系怎么行呢?有了这些单位罩着,客人来了也放心啊。”原来他们也多有“苦衷”。 我猜想,首先,人家这样做有必要、也有好处。做此类生意,难免不遇到市井无赖寻衅滋事、特权单位以势压人、同行企业恶性竞争等等,如果有了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当保护伞,那些来无理取闹的人就要先掂一掂自己的分量了。有些地方的娱乐场所,不就是有了“后台”,不要说守法经营,就是搞了异性按摩、三陪,也照样“安全生产”吗?所以,老板的想法并不是异想天开,而是“汲取”了其它地方其他人的“经验教训”。 但是,假冒送匾最后还是被揭穿了。那么问题出在哪儿?依我看,一是一下子假冒12个部门送贺匾,规模太大,太惹人注意了;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般来说,找执法部门当保护伞只送贺匾是不行的,而要在“办实事”上下功夫。就是说,贺匾可以不搞,但可以通过吃喝、通过朋友牵线搭桥等办法,和有关人员搭上关系,然后再不断“加深关系”。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在深圳依法办事做得很好,想寻找执法部门当保护伞既毫无需要,也毫无可能。而这洗脚城的老板大概不是本地人,初来乍到,套用其它一些地方的做法,所以错了。如果是这样,这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就算由此被处分,反而对将来经营的法制环境放心了,倒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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