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讯防灾 民政预备救灾物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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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0:3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随着我省即将进入主汛期,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在今年汛期前,与有关厂商签订粮食、食品、衣物等物资的紧急协议,及早完成救灾物资的采购工作,确保灾后各类救灾物资调运渠道畅通。 根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年我省闽江、九龙江、晋江、汀江等流域仍有发生流域性洪水灾害的可能性,同时进入夏秋期间也有3至5个台风袭击沿海地区。 根据以上讯情特点,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应对突发灾害的应急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在岗,要求重大灾害发生24小时内将初步灾情上报省里。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还将根据常年受灾情况和灾情预测,列支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和救灾预备金,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本报记者 王萍/实习生/郑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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