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谁不选谁 “摇号”说了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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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0:3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厦门市中级法院昨日向媒体介绍,该市两级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所进行的委托评估、拍卖程序将被改革。从今年7月1日起,对厦门市评估、拍卖机构的挑选将一律采用公开“摇号”方式进行,使这项工作完全置于“阳光下”。 据介绍,近几年来,随着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的增加,法院在执行中查封的标的物的数量和价值也在不断增加,使得评估、拍卖活动成了一块利润丰厚的“大蛋糕”。在丰厚利润的刺激下,近两年来,厦门的评估、拍卖机构从8家迅速发展到30多家。 但在如何选定评估单位或拍卖公司方面,法院以前的做法或多或少地存在“人为因素”带来的漏洞。而一些中介机构,为了接到业务,将大量精力花在“攻关”上,不仅给腐败的产生制造了温床,也往往导致评估、拍卖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最终造成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为了从制度上改变现状,厦门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规定,采用“摇号”方式来公开选定评估、拍卖中介机构。每一次“摇号”前都对参选机构进行编号,然后公开“摇号”,以保障各参选中介机构机会均等。同时,对接受委托后的评估、拍卖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了拍卖的次数和降价幅度。 按照规定,法院将对评估、拍卖机构进行年度考评,还将实行“末位淘汰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中介机构有可能被淘汰出局。 (王含冰郑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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