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公用事业企业让出经营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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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2:3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5月12日,以曹云宝为代表的288号竞买者以2350万元价格买走了淮阴区自来水公司经营使用权,这是淮阴区历史上首次出现的“私”字号公共事业企业经营者。 多年来,淮阴区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投资,一直实行政府财政包干,既不利于产生显性的经济效益,又增加了政府财政支出,影响城市资本运行效率的提高。为此,该区加快了国企改革步伐,决定对区属公共事业实行改制,变政府无偿投入为公共事业企业经营权有偿使用按章纳税。 这次改制后的自来水公司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公司所有权仍归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权、使用权由购买者所有,期限为40年。购买者重新组建新自来水公司,使用期间必须保证原公司资产保值增值,40年转让期满后,所有资产(含土地)及设备无偿交还。购买者的经营活动必须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不得擅自停水、提价。新自来水公司生产的自来水水质及水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新自来水公司生产经营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均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按章纳税。 据悉,这次自来水公司改制之后,该区还将有一批“公”字号公共事业企业陆续实行改制。(吴平 成杰 交俊)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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