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工作不力要负责 省长县长都得绷紧应急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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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2:47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万学忠 4月初,河北省涿州市一名非典患者到医院求治,由于有关人员拖延怠慢,导致患者死去,其3名家人及陪护人员也被感染。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等多名市级领导干部因负有领导责任被撤职。而在以前,像这样的情况,市委领导并不需要出面直接负责。 近一个月来,中国已有120多名中央和地方官员因为防治非典型肺炎不力而受到惩处,范围涉及全国近一半的省、直辖市、自治区。 中组部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中国首次在突发灾害事件中,就同一问题连续地、大范围地处分失职官员。社会各界乃至国际舆论普遍认为,中国新一代领导集体为切实转变政府工作作风而采取的措施,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拥护。”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徐逢贤指出,在全球化的今天,任何一个局部灾难都有可能波及世界其他地区,中国政府通过采取处理大批失职官员等措施,促使各级干部带领群众全力以赴防止非典扩散,体现了对世界人民的关爱和高度负责的态度。 这种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做法,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得到细化和完善。很多在紧急状态下出现的失误,政府主要领导难辞其咎。严格的法律责任等待着他们:降级、撤职、开除,直至判刑。这些失误包括: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没有依照规定完成应急物资储备的;对上级的疫情调查不予配合的;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等等。 严格明确的法律责任,告诫省长、市长、县长们:疫情如火,人命关天,时刻绷紧“应急”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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