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无权对防非典收费定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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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3:3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为规范防治非典疫情期间有关收费问题,12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卫生厅三个部门联合发文,规定凡涉及防治非典工作的各种收费管理权限均在省以上物价、财政部门,任何地市单位没有防非典收费的管理权和决定权。 近段时间,省内个别地方物价局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消毒费、体检费等收费项目,不利于非典防治工作的开展。仅乱收消毒费一项,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就纠正了10多起 (本报记者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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