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剂市场需“消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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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4:3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省卫生监督所近日对消毒剂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共检查了4家大型百货批发市场的52个摊位、4家大型超市、4家药店、5家零售商店和5家消毒剂生产企业,发现问题依然不少。 检查发现,绝大多数经营者能向供货商索要相关证明,所售化学消毒剂能提供相关证件和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基本符合要求。但仍存在一些严重问题。如其中一家消毒剂生产企业在既无卫生许可证,也不具备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的情况下,违法生产过氧乙酸,并且管理混乱,将原料露天堆放,产品无标识且不经检验就出厂。还有一厂家生产的消毒液有效成分含量明显过低,而其产品使用说明书却注明可按1:10、1:20、1:50的比例稀释,这与抗非典规定的预防性消毒要求相去甚远,如按该产品说明的配比方法来消毒,不仅达不到消毒效果,反而会造成“已消毒”的假象。对这两家企业,省卫生监督所将依法予以查处。(省监所 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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