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查处党员干部抗非违纪行为4名责任人(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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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5:28 南方日报 | |||||||||||||||||||||||||||
南方网讯 至昨日(5月13日)止,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5件在防治“非典”工作中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已分别给予其中4名责任人行政开除、撤职或降级处分(见附表)。 据了解,为确保防治非典工作有序、顺利、高效进行,4月30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了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把防治非典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严格政治纪律,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对凡在这场斗争中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共产党员一律开除党籍,国家公务员一律开除公职;对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严格实行首诊责任制及严厉打击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等,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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