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厅紧急通知:严防过氧乙酸等消毒液起火爆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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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6:13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5月14日讯 昨日,广西区公安厅消防局转发公安部消防局《关于严防过氧乙酸等消毒液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消防部门要会同当地安全生产监管及卫生防疫等部门立即开展对过氧乙酸等消毒液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当前社会上使用的防非典消毒剂主要是过氧乙酸溶液、丙酮、10%甲醛和多聚 通知要求消防部队官兵充分了解消毒剂的理化特性,掌握正确使用方法,严防使用中发生安全事故;并要求各地消防部队积极做好各类消毒剂火灾爆炸事故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对辖区发生类似事故,要及时处置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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