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仪同志生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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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6:33 南方日报 | ||||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政协广东省第九届委员会主席、党组书记刘凤仪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3年5月9日在广州逝世,终年61岁。 刘凤仪同志出生于1942年7月,河北徐水人,1962年3月参加工作,196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建工部第四土石方公司石方工程大队团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石方工程大队革委会副主任、主任,广东省机械施工公司第43施工队党总支书记,公司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常委。1975年后任广东省建工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先后兼任省机械施工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澳门南方公司总经理、董事长。1983年起先后任广东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省建委主任、党组书记,梅州市委书记、梅州军分区第一政委。1995年后历任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校(院)长,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03年1月任广东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刘凤仪同志是党的十四、十五、十六大代表,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委五、六、七、八、九届委员。 刘凤仪同志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用党的理论指导各项实际工作。 刘凤仪同志思想解放,实事求是,有较强的宏观决策和统揽工作能力,长期担任领导职务,有丰富的基层和机关领导工作经验,注重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担任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省委副书记期间,为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以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三讲”和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明确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实施,使全省这两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刘凤仪同志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工作勤奋努力,任劳任怨,处事严谨细致,考虑问题周全,一心扑在工作上。他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在决策重大事项和解决重大问题前,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他作风扎实,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关心群众生活,想方设法为基层排忧解难。 刘凤仪同志顾全大局,襟怀坦荡,为人厚道,谦虚谨慎,平易近人,作风正派,对自己和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对同志关怀备至。他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廉洁奉公,受到干部群众的尊敬,有很高的威望。 刘凤仪同志担任广东省政协领导后,十分关心政协的工作,切实加强机关的队伍建设。注重调查研究,广泛联系各民主党派人士和各界政协委员,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对省政协的换届工作十分重视,抱病坚持工作,殚精竭虑,倾注了自己的最后心血。 刘凤仪同志一生忠于党,忠于人民。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他为共产主义事业,为广东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鞠躬尽瘁,贡献了自己的毕生精力。他的逝世,是广东省的一大损失,我们为失去一位德高望重的领导同志深感悲痛。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学习刘凤仪同志的革命精神、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为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广东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刘凤仪同志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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