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拆历史街区 恢复古城风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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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6:33 南方日报 | ||
佛山市政协委员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鼓与呼——— 停拆历史街区 恢复古城风貌 本报讯 (记者/张海燕通讯员/佛政协)昨日,笔者从正在举行的政协佛山市九届一次会议上获悉:民革佛山市委在提交的一份大会发言上呼吁:停拆佛山老城历史街区刻不容缓,古城风貌保护与开发规划迫在眉睫。 佛山经过隋唐的开发到清初的鼎盛时期,冶铁、丝织、成药都已发展到相当规模,享有“四大名镇”和“四大聚”的殊荣。深厚的文化艺术积淀,为佛山留下了许多具有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的古建筑、古街道、庄园和民居,有着珍贵的历史文化价值。 现状:历史街区连片被拆 民革佛山市委在书面发言中指出,虽然佛山市制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截至2001年底,已核定原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77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5个、市级69个),并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但是,由于名城保护规划落实不到位,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古城的整体历史风貌被严重破坏。例如,由庆宁路、永安路、福禄路、燎原路、市东上路所包围的永安街区,是佛山古镇清末民初时期市场繁荣、手工业兴旺的所在地,始建于清末民初的民居,不少在旧城改造中被连片拆毁了,今日能体现千年古镇风貌的遗迹已不多见,“古镇不古”了。 建议:加快规划保护古城 民革佛山市委在书面发言中指出,目前,佛山老城的大部分道路还保留着原有的格局,筷子路、升平路、锦华西路、公正路北段还部分保留着原有的风貌。为此,他们呼吁:应停拆佛山老城历史街区,尽快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调研和规划,运用各种手段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形实体,在佛山老城区一定范围内保留佛山古城格局,恢复古城风貌。 民革佛山市委建议:一要保护开发古民居群区,范围由人民路以南、祖庙路以东、建设路以北、市东下路以西所包围的地带。保留原有格局,以复原和重建为主,主要体现这一片古民居的文物价值及旅游价值。二要保护开发古商业街区,范围是北起中山公园北端、南至莲花路、东起市东上路、西到松风路的长方形地段,遵从保留、改造与新建相结合的原则,体现老城形态结构。三要保护开发水乡景观区,范围包括汾江河老城区段及中山公园。恢复汾江河两岸古典风格的绿化,营造典雅古朴的岭南水乡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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