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借互联网害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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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6:44 世界新闻报 | ||
陈一凡 互联网上出售香烟的网站多不胜数,一些比较大的网站还结成销售联盟,美其名曰“网上香烟零售商协会”。协会主席阿里·达乌迪说:“在电子商务涉及到的各种商品中,香烟是最理想的网上零售商品,因为它面对的顾客都是无法或根本不打算戒烟的工薪族。” 这些网站上销售的香烟之所以颇具吸引力,是因为其中不少网站是在烟税相对较低的国家注册的,因而售价也便宜很多。例如在美国免税商店内,十包一条的“万宝路”牌香烟售价是37美元,但倘若拿到瑞士去卖,连同邮费在内只售15美元。同样这条香烟,如果拿到譬如纽约这样的高烟草税地区卖的话,每包香烟还要缴纳3.5美元的烟草税,这样一条烟的售价就要75美元,是网上售价的5倍。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烟草商怎能不趋之若鹜?也难怪烟民都纷纷光顾香烟零售网站了。据业内人士估计,到2005年,网上香烟零售的营业额将高达50亿美元,比今年的预期营业总额翻一番。这也意味着,美国政府将为此损失近14亿美元的税收。 于是,包括联邦政府、卫生部、戒烟组织以及各大烟草公司和传统香烟零售商在内的多方人士,纷纷对这些网上香烟零售商提出诉讼。 最新的一宗是上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向5个香烟零售网站提出的,控告这些网站令加州损失540亿美元税收以及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加州司法部长洛克耶说:“我们调查青少年获取香烟的途径后发现,正是这类售烟网站,在交货时根本不去检查顾客的身份和年龄(事实上,烟商根本就不想知道买家是谁),甚至不必签收,香烟才流向少年手中。我们估计有大约20%的青少年烟民都是从网上非法获得香烟的,而且这一数字肯定还在不断增加。” 根据联邦政府的有关法律,网上零售的税收应由顾客支付,但是真正缴税的顾客几乎为零。美国最大的烟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说,它调查过500个零售香烟的网站,发觉没一个遵守禁止售卖香烟给青少年的基本守则。作为控制了62%美国香烟零售市场的菲利普·莫里斯公司,面对市场日渐流失当然不会手软。至今,它已对18个严重违规的售烟网站提出了诉讼,还向其他80个网站发出了警告。 但是对这些官司和所有的指责,“网上香烟零售商协会”主席达乌迪一概否认。他说,这不过是因为售烟网站为一些不著名的香烟品牌提供了零售渠道,而且销售情况良好,导致了大烟草商利益受到损害。“我们没有贩卖违禁品,”他说,“我们所出售的确是一种会危害健康的商品,但它却不是违禁品。我们在做和那些大烟草商一样的事,谁也别说谁。” 但不可否认的是,网上销售的确在未经调查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出售了香烟,这种做法是违反美国联邦政府有关法律的。 在过去5年里,为了遏止吸烟之风,减少与吸烟有关的疾病给国家医疗系统所带来的负担,美国多次加收香烟税。时至今日,美国本地的香烟售价已较之以往上涨了将近一倍。烟价持续走高,的确令部分烟民考虑戒烟或减少吸食量,但他们主要是贫穷的老人,至于年轻的烟民则完全不受影响,因为他们找到了可以继续供应廉价香烟的途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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