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万元公款被豪赌一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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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7:49 南方日报 | ||
2100万元公款被豪赌一空 刘氏兄弟贪污案在浙江金华中级法院公审 杭州消息浙江省义乌市刘俊峰、刘伟峰两兄弟在两年时间内,共涉嫌贪污银行公款3100万元(其中1000万元未遂)恣意赌博、挥霍。12日这起浙江省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数额最大的贪污案在金华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赌散了家仍不思悔改 作为兄长的刘俊峰参加工作后,长期担任采购员。为排遣出差中的寂寞,他学会了打牌。起初只是娱乐解闷,慢慢地,赌额不断上升,夫妻因此不和,直到1996年4月夫妻分手。从那以后,刘俊峰一心想挣大钱。他从工厂辞职,帮人跑销售,嫌发不了大财;后听说推销保险赚钱快,又到金华平安保险公司义乌营业部做保险代理人,靠着弟弟刘伟峰在银行工作认识老板多,“业绩”进展很快,年收入将近6万元。但第二年当他听说义乌营业部升格为分公司的希望不大,自己想当个经理的梦想破灭时,又心灰意冷,重新上了赌台。屡赌屡输的刘俊峰在弟弟刘伟峰身上打起了主意。 成立“皮包”公司骗贷款 刘伟峰一直是刘家的骄傲。这位大学财经系的高材生到建行义乌市支行工作后不久,就当上了信贷科客户经理。2000年初,当刘俊峰表示想贷款做生意时,他不加思索就同意了。 由于以个人名义贷款数额有限,刘伟峰便叫刘俊峰成立一家皮包公司。刘俊峰从假证贩子手中购得一整套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财务专用章、公司公章及所谓法人代表“王云发”的私章和假身份证。 有了这些“行头”,刘俊峰在建行营业部办好普通账户,又到人民银行义乌支行办理基本账户审批。随后,刘伟峰又将行里授权代理人陈建明的贷款审核章偷偷地拿出来,让刘俊峰私下刻了一枚备用。 商场失意妄想赌场发财 2000年5月,刘伟峰伪造了100万元贷款审批复印件,盖上私刻的贷款审核章,并骗盖了建行义乌支行的公章及行长私章,顺利地通过营业部审核,骗出了第一笔为期一年的贷款。 拿着这“天上掉下来”的钱,刘俊峰先还了20万元赌债,又与人合开酒吧,4个月就亏4万元关了门。没几天,他又开了一家建材经营部,不到两个月又损失了10多万元。生意上的连续失利,使刘俊峰明白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他重新把发财梦做到赌桌上。但兄弟俩输多赢少,很快100万元贷款所剩无几。 2001年4月,眼看还款期限要到,凑足100万元谈何容易?刘俊峰向弟弟摊牌:继续向银行借,拆东墙补西墙。于是,兄弟俩第二次骗贷100万元,悄悄堵上了漏洞。 两个月后,兄弟俩又如法炮制骗贷了160万元,100万元还了上次贷款,余下60万元不到4个月又被刘俊峰输光;2001年11月,再次骗贷100万元用于赌博翻本,但两个月内仍输得干干净净。 到澳门赌场孤注一掷 刘氏兄弟想趁着2002年春节赢一把,又骗贷了200万元投入赌场。除夕夜刘俊峰就输了100万元,刘伟峰上去换手气,也输了20万元。听说澳门赌博赢的机会大,刘俊峰于是带40万元去探路。尽管一个晚上全部输光,他仍然觉得“只要本钱厚,运气好,肯定能赢钱”。没几天,两人又骗贷400万元,除去归还前面的贷款,另外的240万元全部投到了澳门葡京大赌场。由于屡赌屡输,刘俊峰的“账户”欠贷已达700万元。 2002年5月1日,刘俊峰兄弟俩决定再骗贷1000万元继续赌,“把两条命豁出去了,反正已经输了。”像以往一样,这1000万元很快又在澳门输光了。 骗贷一路无阻引人深思 2002年7月17日,像每次骗贷一样,刘伟峰拿着伪造的材料到义乌支行办公室盖章,可这一次没那么走运。办事员龚杭青感觉贷款合同上授权代理人“陈建明”的签名不太像,建行义乌支行领导、保卫科人员闻讯而来,将刘伟峰控制住,又向义乌市检察院报了案。面对威严的检察官,刘伟峰坦白了自己的骗贷事实,并供出同案的刘俊峰。 在两年多时间里,刘氏兄弟伪造贷款文件及其印章和签字,先后8次成功骗得贷款2560万元,除了460万元被刘伟峰以贷还贷外,2100万元巨额贷款被豪赌一空,竟无一次被人发现。 这起惊天大案引起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的高度重视,认为这是一起管理不善造成的金融大案,相继对建行义乌支行的两任行长、多名副行长分别做出撤职或记大过处分,行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等15名相关工作人员也因为把关不严,审核不细,违规操作等受到行政记过及罚款等处分。 新华社供稿 新闻链接 金融3巨骗一审判死刑 北京消息诈骗金额超过1亿元的京城金融3巨骗难逃惩罚。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祖峰、孙亮、孙连生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法院介绍,涉及此案的被告人有5名,其中祖峰(男,38岁)、孙亮(男,30岁)、臧镭(男,32岁)均为北京市无业人员,孙连生(男,57岁)是北京市京雷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德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晓勤(女,33岁)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金融部职员。 祖峰等5人在1997年至2001年间,进行金融诈骗10起。他们以高息为诱饵,从银行骗取多家单位和个人的存款,采用私刻印章,伪造转账支票、金融凭证、贷款手续等手段,共诈骗资金达1.6亿元。 除祖峰、孙亮、孙连生被判死刑外,法院还判处臧镭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黄晓勤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除臧镭外,其余被告人均以事实不清、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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