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巨贪受审 羊城集团原总经理温少山辩称部分借款不是受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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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8:14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戎明昌)广州市严重亏损企业羊城(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受贿串案备受社会关注。昨天,该集团原总经理温少山(正局级)因涉嫌受贿人民币116万元、港币45万元,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庭上,温少山辩称部分钱是借款,部分后来退还给当事人。 受贿持续7年之久 温少山是清远人,现年65岁。1995年,他被调到羊城集团公司任总经理一职。据指控,1994年至2001年期间,温少山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受116万元人民币和45万元港币的贿款。其中包括:某民营公司总裁刘某贿送的104万元人民币和10万元港币;香港某公司叶某贿送的22万元港币;肖某贿送的10万元港币;广州某协会的12万元人民币及×安公司贿送的3万元港币。 女儿办公司他借钱? 根据指控,1998年和1999年6月,某公司总裁刘某先后两次将共计60万元人民币送给温少山。对这笔钱,温少山坚称自己是借钱而不是受贿。温少山辩称,当时其女儿想与朋友一起投资搞个公司,但是缺乏资金,于是温就和女儿一起向刘某开口,刘一下子就给了30万元。后来,这笔钱由于经营不善很快用完,刘某于是又给了30万元。公诉人指出,如果是借款的话,正常情况应该有借据,因为60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温称他和刘某是很熟的老朋友,所以刘某没有坚持要借据。 检察机关还指控温少山收受香港某公司老总叶某送的22万元港币。温在庭上说,这些钱已经归还,不但如此,叶某还向他借了5万元。温少山称,当时由于他的推荐,羊城公司决定与该公司合作一个地产项目,叶某为了表示感谢,给了他22万元港币。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羊城公司的资金不能到位,项目不能完成,该公司宣布破产,叶某发生经济困难,便开口向他要回20万元港币,还写了借据。至于该借据的去向,温说他见到叶的经济实在困难,而且自己之前也拿过他的22万元,因此借据也就被处理掉了。 公款做人情好处自己得 据了解,温少山收受的多笔贿款均是利用职务之便,授意下属部门给对方帮忙,对方为了表示感谢而回报他的。 1995年,广州市某协会陈某计划出一本书,但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他找到了温。后来温就在公司内部建议,作为投资赞助陈出书。公司后来拨款120万给陈,陈的书得以出版。为了表示感谢,陈某以该协会的名义给了温12万元人民币。 ×安公司老板刘某是温的小学同学,1994年因为资金周转不灵濒于破产,他找到温,希望能向羊城公司借到钱。后来由于温出面,羊城公司借给该公司人民币150万元。刘某夫妇拿出10万元港币的支票,表示对羊城公司的感谢,温得到其中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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