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3人发“非典”财一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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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20:11 解放日报 | ||
新华社石家庄5月14日电《石家庄日报》报道,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13日公开审理一起利用防治“非典”、从事非法经营中药材的案件。被告人任玉朋、许会彬、宫生云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14日,任玉朋接到宫生云的电话,称石家庄铁路分局中心医院欲购订11味中草药6300袋预防“非典”。在明知自己没有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任玉朋伙同许会彬、宫生云从安国市订购总量为2001公斤、价值4.3万余元的18种中草药。而后,又于4月15日、16日分别从某医院药学部调剂科刘某处和该医院印刷厂借、购印药袋1万个,用于对这批中草药的分装。此后,宫生云、许会彬将分装好价值7.29万元的中草药销给石家庄铁路分局中心医院。事发不久,他们的行为被石家庄市药品监督局查获,剩余尚未分装的中草药被扣押。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玉朋、许会彬、宫生云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一审判处任玉朋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许会彬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宫生云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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