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贫困可领救命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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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08:49 潇湘晨报 | ||||
《湖南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6月1日起施行 领取低保后,这一家生活有了保障 刘 刚 贺 琛 摄 昨日,省政府公布了《湖南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低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办法》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享受低保的对象是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需资金,由各级民政部门根据保障人数编制年度用款计划,经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后据实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低保资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保障对象属地管理 《办法》规定,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共同生活的子女;(三)共同生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四)与兄、姐共同生活的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保标准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同一城市、同一县(市)执行同一标准。 低保这样去申请 由户主通过居委会或者承担低保申报工作的单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提交申请书、居民户口簿、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申请对象的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户主户口所在地申报。一家多户口的,向家庭经常居住地申报,不得多地重复申报。 收到居民的申请后,居委会或者承担低保申报的单位成立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补助金额意见,并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报街道办事处。 初审后,办事处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条件给予批准的,确定救助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民政部门的批准结果在张榜公布后5日内无异议的,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低保待遇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由街道办事处直接发放,也可以由管理机关委托居民委员会或者金融机构代发;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本报记者 何 冰 李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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