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误解阻碍脑死亡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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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08:53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中新社电 今年4月10日,武汉同济医院宣布中国首例“脑死亡”以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武汉同济医院陈忠华教授前天对媒体表示,目前有五大认识误区严重阻碍着中国“脑死亡”立法的进程。 一误:对患者宣布“脑死亡”是减轻其痛苦。患者已经死亡,没有痛苦可言。 二误:“脑死亡”等同于植物人。两者的区别标准是能否进行自主呼吸。 三误:“脑死亡”等同于安乐死。前者是把生命自主权自然延伸到家属,后者则是患者主动要求死亡。 四误:“脑死亡”是器官移植的需要。相对于器官移植的大量需求,“脑死亡”者的作用杯水车薪。 五误:对“脑死亡”可能引起的民事侵权忧心忡忡,认为这将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陈忠华还是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中国医院惟一的“脑死亡”机构———武汉同济医院“脑死亡”协作组的负责人。(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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