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的士纳税定额下调50% 一线医护补助免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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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09:02 南方都市报 | ||||
的士纳税定额下调50% 的哥因此可少缴税170多元/月,市地税局出台22条优惠措施减少非典重灾行业损失 四种情况逾期纳税免予处罚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受非典影响较为严重而延误了办理200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手续的,如果在2003年5月25日前补办有关手续,免予处罚; 对纳税人在2003年1月1日以后新购置的机动车辆逾期进行申报纳税的,地税机关应及时予以受理,同时免予行政处罚; 在防治非典时期,对外国企业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不在穗未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免予处罚; 对纳税人在2003年1月1日以后逾期的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以及注销税务登记事宜,地税机关应及时予以受理,同时免予行政处罚。 本报讯 (记者李艳 通讯员阮小刚)为协助受非典影响的企业渡过难关,昨天,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召开新闻座谈会议,公布了22条税收优惠措施,其中对广州市区(不包括番禺、花都区)内的客运出租小汽车业户、公路客运业户按现行纳税定额下调50%,的哥每月至少因此少缴税170多元。 一线医护人员补助免税 优惠措施明确,凡承担非典防治任务的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中心等单位中参加非典防治工作的第一线医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非典防治工作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非营利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税收政策列举的其他卫生机构从事非医疗卫生服务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抗击非典等医疗卫生条件的,报经县以上主管地税机关审核批准,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抗击非典等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报经县以上主管地税机关审核批准,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可以3年内免征营业税。 防非典产品技术减免所得税 广州市地税局还出台一系列措施,鼓励研制防治非典产品和技术,主要包括: 对纳税人研究抗击非典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盈利的国有、集体工业企业研究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报经地税机关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允许再按研究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对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等单位提供的抗击非典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服务性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单位和个人从事防治非典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凭有关书面合同和科技、税务机关、外经贸部门核发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以免纳营业税。 原有企业在研制防治非典产品、技术过程中经过科技部门认定为在高新产业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按照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的指引所发生的防治非典的合理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路客运业户纳税定额减半 对受非典影响较大的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双定”户,由主管地税机关根据纳税人受非典影响的实际情况暂停调高应纳税营业额,或者适当调减应纳税营业额。其中,对广州市区(不包括番禺、花都区)内的客运出租小汽车业户、公路客运业户按现行纳税定额下调50%,其他业户的应纳税营业额调整,由各区、县级市地税征管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指引决定。地税机关应当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情况大体相同的业户采取“批处理”方式调整其应纳税营业额。 对受非典影响较大的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业户,按现行税收管理权限分别由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或者各区、县级市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受非典影响的实际情况暂停调高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适当调减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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