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受审震动干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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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09:12 潇湘晨报 | ||
昨日下午2时30分,益阳市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滥用职权的公诉案件。站在被告席上的男子名叫岳剑云,原系南县公安局民警。正是他,因涉嫌作假炮制其小学同学卢正文的所谓赌博案而被推上了被告席(详见本报2月18日报道)。经过整整4个小时的庭审,法院表示将对此案定期宣判。 造假“撮”了4万元 据南县检察院指控,元月6日,岳剑云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湘运株洲公司的卢正文约到南县,并在南县南洲镇“明月茶楼”当着卢的面,做了一份去年10月卢在南县赌博的假问话材料,并谈好了由卢交2万元给南县公安局,再“借”2万元给岳私人,以了结此案。同时岳又将假材料交给卢去签字。 卢从中国银行南县支行汇了4万元到岳剑云指定的账号上,岳收到钱后于同日交了2万元给南县公安局,自己留下2万元。但随后,自认心中无愧的卢正文带着岳剑云做的假材料和与卢通话的电话录音,到南县人民检察院报案。 接到举报后,该案引起了公安、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有关领导指示一定要严查。检察机关通过侦查、审查认定,岳剑云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4月21日,岳剑云被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向南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百名干警前来旁听 在昨日下午的庭审中,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利民亲自担任该案审判长,法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公开审理。出人意料的是,前来旁听的一二百人中除了群众、家属之外,大部分是南县检察、公安系统的政法干警。该案主办检察官曹大明认为,该案的公开审理,对政法干警具有一定的教育和警醒意义。 担任此案审判员的另一名法官介绍说,被告代理律师对起诉指控岳剑云犯滥用职权无异议。该律师认为岳剑云的行为仅仅是滥用职权,而没有徇私舞弊。同时,该律师还认为,对于岳剑云的行为,相关单位和卢正文也应该负一定责任。 据了解,对于被告代理律师之辩护意见,法院将经合议庭评议后决定是否采纳。 本报记者 周喜丰 实习生 李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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