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勾结骗钱1796.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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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0:26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两家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伙同银行职员,3次利用伪造的转账支票,将其他公司的巨款转到自己公司账户,数额高达1796.5万元。昨日,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批捕了尤某某和张某某。 据办案人员介绍,尤某某是福州闽西老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建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应聘部总经理,张某某则是中国农业银行湖东支行职员。2000年11月,张某某利用工作便利,盗取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福州证券交易营业部在其银行开户的预留印鉴片,交给尤某某和王某某(另案处理)。两人拿到广州伪造印章,并将伪造的印章盖印到转账支票上。2000年11月,他们将该营业部在银行的998万元巨款转到“中元公司”的户头,造成损失498万元。 2001年3月14日,尤某某利用伪造的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的印章盖印到转账支票上,将该公司在农业银行上的钱款转到“中元公司”,骗取了498.5万元。2001年5月10日,尤某某又故伎重演,利用伪造的福建医科大学资金结算中心印章盖印到转账支票上,骗取了300万元。 (本报记者 张镒琛/通讯员/林榕/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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