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丢失 几日苦寻未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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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0:29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面对可能被日本客户取消订单、信誉尽毁的危险,福州一家针织公司为了找到从货车上不慎丢下的一包原料,曲曲折折寻找了两天,还是无功而返。而福州人面对一包价值不贵的纺织原料,心态也各不相同。 福州汀薇儿针织有限公司刘小姐介绍,5月12日晚,该公司一部四轮小货车从马尾回仓山公司,车上运送的是从台湾进口的原材料,大约7时左右在二桥行驶时一个的士司机特意超车告诉他们有货掉下来了。他们马上停车,看到百米开外停着一部摩托车两个年轻人正把从车上遗失的货物搬运上摩托车,然后反向而去。一个骑自行车的阿姨走上前告诉他们她刚才提醒过两个年轻人,别人的东西应该还给别人,但两个年轻人没有听。 针织公司负责人薛先生说,丢失的货物是用编织袋包装的混纺织片,用于加工围巾和帽子,准备出口到日本。一袋价值不过千元,但因为再从台湾进口这种原料已经来不及,所以找回原料对公司信誉至关重要。薛先生希望拾到者可以归还混纺织片,因为这些东西在普通人手里也没有什么用,价值不大。另外,公司也会给拾到者补偿,可以与拾到者就报酬支付问题进行磋商。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孙伟表示,拾到遗失的东西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根据,以他人受损失为代价而获得的利益。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针织公司可以通过向法院以返还不当得利为理由提起民事诉讼。 (本报记者 赵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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