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消协发布第三号消费警示:试衣莫将衣物交陌生人看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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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0:5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老茂)昨日,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新的消费警示:购物时切勿将自己的物品交由陌生人看管,以防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麻烦。 据西安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马世群主任介绍,自去年10月以来,西安市消协已接到数十起有关在消费购物时将衣物交由服务员、售货员等工作人员看管而造成钱包等财物丢失的投诉。 2002年12月29日,外地来西安工作的业务经理刘连锋在解放路某服装专卖店购物,试 2003年3月18日,户县消费者陈先生在西安市东大街某服装专卖店购物,在该店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把衣服挂在离试衣镜不远的地方,离开时,上衣口袋的钱夹却踪影全无。 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指出,由于服装专卖店等的售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个别售货人员可能会受利益驱使而起“黑心”。另外,也不能排除个别销售人员与外界里应外合。为此,西安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注意以下两方面问题:一、购物时,尽量采取和亲朋好友一同前往选购物品的方式,这样相互间能有个照应;二、单个人购物时,尽可能的将钱夹、身份证等贵重物品自己保管,不要离开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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