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就近入学 全市招生时间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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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0:5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雯 心光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教育局关于2003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意见获悉,今年西安市中小学招收新生实行阳光操作,所有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和收费标准都必须公示。 小学初中就近入学 凡年满6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西安市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需就近登记入小学就学。家庭实际居所不在户口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可持房屋居住证及全家户口簿等有关证明,到实际居所所在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有西安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由所在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升入对口初中。 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 对入特教学校和特教班有困难的适龄残疾儿童,各区(县)教育局将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随班就读;对小学毕业年级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采取到中学随班就读,在中学举办特教班,转入特教学校等多种办法妥善安排。 全市招生时间统一 西安市所有小学、初中招收新生工作时间统一,小学在6月10日以后,初中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城郊六区6月22日,四县三区7月上旬)以后。 收费标准必须公示 所有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收费标准都必须公示。有余力的企事业办小学、初中可就近面向社会招生;进行改制试点的小学、初中学校,可在西安市辖区内招收学生;所有学校招收新生均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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