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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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2:29 云南日报 | ||
根据《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云南省公安厅批准并报公安部核准备案,我省昆明劳伦斯经济发展咨询有限公司、昆明新海岸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经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名仕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大家乐出入境交流有限公司、昆明普加教育研究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中介机构已获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经营资格。目前,上述6家中介机构已领取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或变更登记手续后,即可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为中国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非公有制企业中方雇员出国商务考察、会议等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办等相关因私出国中介服务。 其他未经批准的机构和公民,不得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对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举报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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