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传染申请延期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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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4:23 羊城晚报 | ||
经慎重考虑,越秀区法院对湖南某公司的请求表示同意 本报讯记者罗颖、通讯员高原报道:虽然广东的非典疫情得到了控制,但一名湖南当事人还是不敢来广州打官司,申请延期开庭。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经过慎重考虑,同意了当事人的申请。这在广州法院尚属首次。 因拖欠货款,湖南省超某贸易有限公司被惠州某科技拓展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告上越秀区法院。案件即将开庭,经办法官忽然收到被告诉讼代理人发来的一份延期审理申请报告。报告里说,广东正流行非典型肺炎,所以他们申请延期审理。法院认为,虽然广东非典型肺炎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广州仍属广东省多发病地区,鉴于被告诉讼代理人系外省人员,在来穗途中和留穗期间,仍存有在密集人群中受感染的危险,且被告所在地长沙市政府已发布了劝谕市民尽可能减少来粤的通告,被告也主动提出尽可能自行与原告庭外协商解决纠纷的方案。为保护诉讼当事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批准延期申请不至延误诉讼时间的情形下,法院批准了延期审理的申请,但要求经办法官以有效方式督促原、被告庭外协商。如双方协商缓慢,则在“非典”疫情缓解情况下,尽快安排开庭,确保双方合法诉讼权利实现。 经办法官及时将情况告知了原告。原告表示理解,并同意在法院主持下,通过电话及传真方式进行协商,争取和解解决纠纷。目前,双方对部分案件事实达成了一致意见。有关人士认为,在不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情况下,法院这种做法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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