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后建议 尽早出台市燃气管理办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4:23 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全国目前已有60多个省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广州燃气管理办法》却还未出台———昨日,部分广州市人大代表指出:广州市燃气管理问题亟待立法解决! 上月23日,广州穗园小区煤气事故发生后,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广州市煤气公司进行了视察(详见本报上月24日“今日连线”)。代表们了解到,广州市目前的燃气使用还存在不少问题,包括:煤气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力度不够;设备老化、管道腐蚀的情况普遍存在;外单位骑压、损害管线时有发生;广州市燃气管理地方性法规尚未出台等。 在昨天的讨论中,代表们把焦点放到了商讨燃气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上。据介绍,广州市除了1990年由市政府制定的《广州市城市燃气管理暂行规定》外,尚未颁布燃气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近几年,广州市燃气用户已达90多万户,燃气事业的迅速发展给燃气行业管理带来不少问题:城市燃气工程建设缺乏有效的监管;设施及管道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大有所在……虽然国家、省已有燃气法规,但部分条文已不适用。广州市有自己的具体情况,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 代表们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据悉,人大代表将会继续讨论立法的可行性方案和具体步骤。(胡霞利 曾璇 仁达) (夏天/编制)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