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种化学药品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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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4:30 羊城晚报 | ||
由生产企业在六个月内收回销毁 据中新社电 记者昨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该局根据化学药品地方品种再评价工作原则、程序和要求,已于日前公布了包括吡哌酸缓释片等41个停止使用的化学药品名单。 作为第二批停止使用的化学药品地标品种,这些药品品种的批准文号将由所在地省(区、市)药品监管局撤销;已在市场上流通的品种,在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下,由生产企业在6个月内自行收回销毁。 据知,停止使用这批化学药品的主要原因是剂型和处方依据不合理、副作用大、安全性差、疗效不确等。其中非抗生素类药14种,解热镇痛类药4种,激素类药1种,抗寄生虫药1种,抗生素类药6种,神经系统用药3种,循环系统用药3种,维生素类药3种,消化系统用药种2种,皮科用药2种,专科用药2种。具体包括:吡哌酸缓释片、小儿吡哌酸干糖浆、镇风湿片、止痢灵片(克尔利)、溃疡平胶囊(溃疡灵胶囊)、消毒止血膏布(消毒止血帖)、黄体酮水混悬注射液、小儿流感糖浆、蛔虫丹、复方链霉素(原料)、口服硫酸链霉素、盐酸四环素干糖浆、复方益康宁注射液、维生素AD注射液、维生素E胶囊、救心保健药盒、小宝宝灵片、克癣膏(贴剂)、新冻疮膏、母婴必备药盒等。(曾利明)(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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