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全面清查干部学历 分三种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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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7:26 解放日报 | ||
新华网长沙5月15日电 长沙市已全面铺开清查干部学历。昨日,记者从长沙市委组织部获悉,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将会分为三种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据《潇湘晨报》报道,此次清理对象重点是县及县以上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的在职副县(含)级以上干部。 清理的内容重点是:干部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获得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以及党校(含行政学院)学历、学位,特别是在职学习获得的学历、学位。 各级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学历、学位也要进行检查清理。清理的方式是以干部档案材料为依据,按照学历、学位认定的条件进行检查。同时,对干部的出生、参加工作和入党时间一并进行审核。 在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干部档案中学历、学位材料不齐全的,要及时补齐,在材料齐全准确的前提下,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认证干部的学历、学位。对于将非学历、学位教育填写成学历、学位,并给予晋升工资等待遇的,要向干部本人讲清有关政策依据并及时予以纠正。对于在学历、学位材料上弄虚作假的,将要求干部本人予以说明。如能如实说明情况并表示放弃虚假学历、学位、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更正,不再追究干部本人责任;如拒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继续伪造证据掩盖真相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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