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报芦岭煤矿爆炸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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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8: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5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煤矿特大事故的发生。 5月13日16时许,安徽芦岭煤矿二水平1048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通报指出,在当前全国人民全力抗击非典型肺炎的形势下,煤矿发生了今年以来第二起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通报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重大隐患未及时消除的矿井,要及时下达现场处理决定,提出整改意见;以“一通三防”为重点,不折不扣地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坚持做到超通风能力不准生产,瓦斯超限不准作业,无风电、瓦斯电闭锁的不准掘进,高沼高突矿井无抽放系统不准生产,凡不落实十二字方针的矿井,要坚决依法查处;督促煤矿企业切实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对采掘部署不合理,超能力突击生产的矿井要及时下达监察指令;认真搞好汛期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落实防治水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对防水措施不落实,排水设施不完善,水文地质资料不清,存在重大水患的矿井,要责令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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