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推出新举措外商留驻榕城更方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10:3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为更好地吸引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来榕投资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福州市公安局从5月16日开始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新举措: 一、便利对象 1.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地方政府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2.对国家及社会等有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 3.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4.在华任职的留学归来人员中的外籍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才; 5.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 6.在我市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中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7.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的重要外籍华人; 8.被设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外国人; 9.上述人员的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向有关部门询问办理入境及居留手续所需材料。 二、便利措施 1.对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人士,可办理2~5年多次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年的F字(访问类)签证(以下称“长期多次F字签证”)。 2.对需在中国工作并长期居留的外籍人士,可办理2~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字(工作类)签证。 3.持L字(旅游类)签证、F字签证以及X字(学习类)签证入境的外籍人士,可根据实际需要将所持签证变更为Z字签证,办理2~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字签证;持L、X字签证入境的外籍人士,可将所持签证变更为长期多次F字签证。 4.经一类授权单位批准邀请的外籍人士既可在口岸签证机关办理长期多次F字签证,也可在各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申请办理。 5.符合办理2~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字签证的外籍人士,可在入境后由本人或国内有关邀(聘)请单位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企业在福州市区(含马尾区)的,直接向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5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在县(市)的,向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8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可急事急办。 福州市区办证地点:鼓楼区北环中路109号 联系电话:0591-7821100 (徐建峰陈春)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