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百计留贤才 解读南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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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13:50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 傅茗 通讯员 张军 5月15日,南宁市公安机关正式实施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的南宁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结合南宁市实际而提出的。以期通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的渠道,吸引更多有文化、有技术、有经济实力的高素质人才进入南宁市 改革前后对比 这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与过去几年的改革相比较,进一步降低了“进城”的门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破了过去购买商品房达到一定面积且居住满两年才解决户口的限制,允许在南宁市购有商品房或有合法手续购地自建房(含申请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的市外人员,不受住房面积或购房时间限制,凭房屋产权证及相关证明即可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的南宁市常住户口。这一办法的实施,使南宁市的户口登记工作逐步向“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正常化方向又迈进了一步。 (二)放宽了城镇投靠落户的条件。在夫妻投靠落户条件上,取消了过去在婚龄、年龄、暂住时间上的限制,允许凭结婚证及相关证明即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的户口迁移,其未成年子女也可随迁;在父母与子女投靠的落户条件上,突破了以往只许父母投靠子女的规定,允许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既可申请投靠子女入户,亦可申请子女来照顾父母入户,从原来的单向申请变为双向申请。 (三)放宽了在南宁市投资、兴办企业人员申请办理户口迁入的条件。如以投资固定资产额申办入户的业主,其投资的固定资产额由过去的30万元调整为10万元即可申办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家人的户口,以企业纳税额申办户口迁入由过去的10万元迁入1人调整为8万元可迁入1人。承包、租赁经营南宁市国有、集体企业由过去每缴纳税金15万元调整为10万元即可办理企业人员1人入户。收购、兼并南宁市中型及其以上国有企业可办理企业人员入户人数由过去的20人增加到25人;收购、兼并南宁市小型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由过去可办企业人员10人入户增加到15人。 (四)突破了过去只有通过正式毕业分配或批准调动的人才准予入户的限制,允许市外人才先落户,后择业。如规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市外人员,凭其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申办南宁市户口;对受南宁市用人单位聘用,签订有两年聘用劳动合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及国家计划内的中专毕业生,可申办南宁市户口;对南宁市人事局批准引进的人才和南宁市劳动部门批准引进的技术工人,其本人、配偶和子女均可申办南宁市户口;对来邕工作的持有县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特殊人才优待证》市外科技人员,可申办南宁市户口。 (五)以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只要符合条件,落户不再受指标限制。 办理入户中的相关问题 符合条件的入户人员,应持有关入户证明向拟入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安派出所对入户手续齐全的申请材料,应在受理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县公安局或城区公安分局;市、县公安局或城区公安分局接到派出所上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后,应在两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对于购买商品房入户的,不受购房时间和面积限制,凭《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相关证明可申请办理入户。 符合条件,经批准办理南宁市城镇常住户口人员,只收取证件工本费,不收取城市、城镇增容费等费用。 办理入户所需的证明材料 根据南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新规定,符合条件的入户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有关证明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应有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及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属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或子女投靠老人的,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均要提交有所在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的申请报告。 2、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一级计生部门证明及拟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出具的证明。 3、已婚的,要有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4、申请人属城镇非农业人口,年满18周岁以上的人员,还应有当地待业证或失业证、下岗证等无业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 5、属下列理由的申请入户人员,还应按不同情况提交以下证明: ⑴属购商品房入户的,要有房产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⑵受在南宁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申办入户,要凭:①本人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②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市、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的两年以上聘用(招用)劳动合同及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已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证明;③租用该单位住房证明;④在南宁市连续居住两年的暂住证明。 ⑶在南宁市建有生产、生活基地的市外企事业单位,其安置在南宁市工作、居住的职工及家属申办入户,应按成建制单位搬迁的办法,由该单位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凭市政府的有关通知到市公安局办理准迁手续。 ⑷属承包土地申办入户的,要有:①承包土地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②在承包地居住两年的暂住证明;③承包地所属村委、乡镇政府或农、林场证明。 ⑸属来南宁市投资兴办企业申办入户的,要有: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经营场所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书(核原件,留复印件);②以投资固定资产申办入户的,要有验资报告或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核原件,留复印件);以纳税额申办入户的,要有市级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情况认定证明。 ⑹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指普通高等学校)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职称)、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市外人员申办入户(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要有经市人事局审核其学历或有关资格证书后出具的相关证明。 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及国家计划内中专毕业生申办入户,要有:①经市人事局审核其学历后出具的相关证明;②与南宁市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市、县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的聘用(招用)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 作者:傅茗 张军 异乡贤才,绿城请您留下来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孙湘平 通讯员 张军 新闻提示:5月15日,通过《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的实施,南宁市将敞开大门广纳贤才,一些在南宁市有直属亲戚、在南宁市购买住房、在南宁市投资建设、大学毕业后留在南宁的高学历人才在即日起可办理入户南宁的手续。 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志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南宁市在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保首府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决定》的背景下,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结合南宁市实际而提出的。 改革的目的是使南宁市的户籍管理工作更好地为促进首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通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的渠道,吸引更多有文化、有技术、有经济实力的高素质人才进入南宁市,以推动南宁市经济的发展,同时有利于促进南宁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加快南宁市城镇化步伐,着重解决群众户口迁移的实际问题,有利于社会稳定。 住房面积购房时间不再限制 南宁市户籍制度改革后,突破了过去购买商品房达到一定面积且居住满2年才解决户口的限制,允许在南宁市购有商品房或有合法手续购地自建房(含申请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的市外人员,不受住房面积或购房时间限制,凭房屋产权证及相关证明即可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的南宁市常住户口。这一办法的实施,使南宁市的户口登记工作逐步向“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正常化方向又迈进了一步。 ●属购商品房入户的,要有房产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投靠从单向变双向申请 在投靠的条件上,经过户籍改革,放宽了城镇投靠落户的条件。在夫妻投靠落户条件上,取消了过去在婚龄、年龄、暂住时间上的限制,允许凭结婚证及相关证明即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的户口迁移,其未成年子女也可以随迁;在父母与子女投靠的落户条件上,突破了以往只许父母投靠子女的规定,允许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既可申请投靠子女入户,亦可申请子女来照顾父母入户,从原来的单向申请变为双向申请。 降投资资金增迁入人数 5月15日之后,南宁市放宽了在南宁市投资、兴办企业人员申请办理户口迁入的条件:以投资固定资产额申办入户的业主,其投资的固定资产额由过去的30万元调整为10万元即可申办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家人的户口;以企业纳税额申办户口迁入由过去的10万元迁入1人调整为8万元可迁入1人;承包、租赁经营南宁市国有、集体企业由过去每缴纳税金15万元调整为10万元即可办理企业人员1人入户;收购、兼并南宁市中型及其以上国有企业可办理企业人员入户人数由过去的20人增加到25人;收购、兼并南宁市小型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由过去可办企业人员10人入户增加到15人。 ●在南宁市建有生产、生活基地的市外企事业单位,其安置在南宁市工作、居住的职工及家属申办入户,应按建制单位搬迁的办法,由该单位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凭市政府的有关通知到市公安局办理准迁手续。 ●属承包土地申办入户的,要有:①承包土地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②在承包地居住2年的暂住证明;③承包地所属村委、乡镇政府或农、林场证明。 ●属来南宁市投资兴办企业申办入户的,要有: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经营场所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书(核原件,留复印件);②以投资固定资产申办入户的,要有验资报告或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核原件,留复印件);以纳税额申办入户的,要有市级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情况认定证明。 就业两年就可做南宁人 在户籍改革制度实施后,南宁的户籍管理突破了过去只有通过正式毕业分配或批准调动的人才准予入户的限制,允许市外人才先落户,后择业。这一系列优惠条件,既拓宽了人才引进的渠道,又有利于吸引人才,逐步提高城市人口素质。 新的户籍管理制度规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市外人员,凭其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申办南宁市户口;对受南宁市用人单位聘用,签订有2年聘用劳动合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及国家计划内的中专毕业生,可申办南宁市户口;对南宁市人事局批准引进的人才和南宁市劳动部门批准引进的技术工人,其本人、配偶和子女均可申办南宁市户口;对来邕工作的持有县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特殊人才优待证》的市外科技人员,可申办南宁市户口。 ●受南宁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申办入户,要凭:①本人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②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市、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的两年以上聘用(招用)劳动合同及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已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证明;③租用该单位住房证明;④在南宁市连续居住两年的暂住证明。 ●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指普通高等学校)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职称)、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市外人员申办入户(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要有经市人事局审核其学历或有关资格证书后出具的相关证明。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及国家计划内中专毕业生申办入户,要有:①经市人事局审核其学历后出具的相关证明;②与南宁市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市、县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的聘用(招用)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 二十二个工作日解决入户 陈志高副局长还介绍,以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只要符合条件,落户不再受指标限制,打破了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进城人口控制指标限制。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入户人员,应持有关入户证明向拟入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安派出所对入户手续齐全的申请材料,应在受理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县公安局或城区公安分局;市、县公安局或城区公安分局接到派出所上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后,应在2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凡符合条件,经批准办理南宁市城镇常住户口人员,只收取证件工本费,不得收取城市、城镇增容费等费用。 此外,符合条件的入户申请人还应提交以下有关证明: 1、本人申请报告(应有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及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属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或子女投靠老人的,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均要提交有所在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的申请报告; 2、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一级计生部门证明及拟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出具的证明; 3、已婚的,要有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4、申请人属城镇非农业人口,年满18周岁以上的人员,还应有当地待业证或失业证、下岗证等无业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 作者:孙湘平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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