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立法重罚随地吐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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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14:4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袁红颖 马晓雪)本报《随地吐痰,罚你没商量》的报道,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人们纷纷打电话呼吁我市借鉴兄弟省市做法,制定相应法规,重罚随地吐痰者。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王乃扬: 尽管我市早有“七不准”行政规章,但一直没能很好执行和落实。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相对较少,也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另外,执法人员中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因此,赞同对随地吐痰者重罚并对此立法。在执行过程中,要把罚款、教育、提醒结合起来。 市人大代表、市第四医院院长董强: 自从发生非典疫情,随地吐痰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而且是侵害他人健康的恶劣行为。我市应学习其他城市当前的做法,进行相关立法,对随地吐痰者重罚,提高罚款额度和执法力度。 但在处罚过程中,一定要明确罚款的目的不是为了创收。 市人大代表、省政法干部学院教研部主任金秀琴: 对随地吐痰重罚进行立法是十分必要的。在当前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仅仅靠道德来约束随地吐痰行为,显然不够。我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市民的收入水平,确定适当的罚款数额,标准应既不超出市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又要让人感到心疼。 市人大代表、十八中副校长程晓莉: 在中小学生的《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中,都规定了不准随地吐痰。学生在校期间绝大多数能遵守规定,但一些人走向社会后,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可见,仅仅靠学校教育还不够,建议尽快立法重罚随地吐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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