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抬药价拒不改正 河北一防治非典定点医院受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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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02:0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沧州电(记者刘树鹏)作为防治非典的定点医院,本应无私地担当起自己的神圣使命,而南皮县第二医院却顶风违纪,私抬药价,虽受到当地物价局处罚,但拒不改正。近日,沧州市物价局给予该医院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南皮县政府有关领导也表示,对该医院负责人将严肃处理。 5月6日,沧州市物价检查所接到群众举报:南皮县第二医院作为该县防治非典的定点医院,超国家限价销售预防非典药品,在当地物价局对其检查并下达处罚决定后,仍不改正。接报后,沧州市物价检查所当即派出检查组前往南皮县第二医院进行检查。通过查阅该医院处方和收费单据、调查药房和收费人员,物价检查人员查实,作为南皮县防治非典仅有的两所定点医院之一,该医院自4月22日至5月6日,以每服15元的价格销售预防非典中药,超过省物价局每服9元的最高限价;以每个6元的价格销售口罩,超过沧州市物价局每个3元的限价;以每袋(15 g×20包)16元的价格销售复方板蓝根,超过河北省制定的每袋9元的最高零售价。尤其恶劣的是,南皮县物价局曾于4月30日对该医院进行检查,并于5月4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而医院领导却拒绝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并对其私抬药价的错误行为拒不改正。 针对南皮县第二医院的违纪问题,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沧州市物价局给予该医院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南皮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表示,要对该医院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沧州市物价检查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防治非典初期,一些医院的药品价格一度很乱,经过物价部门的拉网式检查,目前沧州市预防非典药品价格基本稳定,而南皮县第二医院却顶风违纪,牟取暴利,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应受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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