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选民自荐竞选人大代表 在深圳尚属首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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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04:19 新华网 | ||
新华网消息 5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举行四届人大换届选举,福田区55选区的不少选民在选票“另选他人”一栏填上“邹家健”的名字。选民邹家健是以非正式候选人的身份自荐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法学专家称此举在深圳乃至全国尚属首例。 邹家健是深圳某通讯企业的职工,在社区兼任福田区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他曾多次代表业主与发展商对簿公堂。2001年,以邹家健为首的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将地产开发商告上法庭,使其败诉赔钱;同年9月,景洲大厦一举炒掉了管理差、乱收费的开发商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也是在2001年,地产开发商深圳振业集团公司以“名誉侵权”将邹家健告上法庭,向其个人索赔1000万元,开创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房地产商向房产消费者维权业主代表个人索赔金额的全国之最。邹家健说,在维权过程中,他深感人大代表更有力量。他的小区也有十多位选民决定联名推举他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但5月8日,邹家健得知,候选人的提名和推荐已结束。 邹家健急忙向福田区选举委员会咨询,获悉可以自荐方式竞选,他反复思量,终在选举前两天决定自荐。 5月13日晚,邹家健自制了50份海报在小区张贴,海报写道:在人大代表选举中,请在“另选他人”一栏里直选:邹家健!并称:根据《选举法》,公民有权在候选人以外另选他人。请投下您庄严一票,选择一位敢为百姓维权代言的人大代表。 邹家健坦言,如果能够当选,将更坚定地代表大众参政议政,他将关注公众消费,为弱势群体的维权作出努力。没当选也会理性对待。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邹家健在决定参选之前曾咨询过的人大选举课题研究专家、深圳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黄卫平教授。黄教授认为,邹家健以自荐方式参选区人大代表的举动,在深圳市尚属首次,即使没有当选,在全国也是开创了风气之先。作为学者,黄教授认为邹家健的行为符合现行体制框架,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从本次换届选举可以看出,深圳选民参政议政的自觉意识增强,这对选举制度改革也是一个促进。 对于邹家健参选人大代表一事,福田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认为,从选举法上说,邹家健此举没有任何不妥之处,只要通过正常渠道,宣传自己、推荐自己当人大代表没有什么不好。按照选举法,在正式选举前15天由选区内10人以上联名推选初步候选人,经过筛选缩小范围后,选举前5天确定正式候选人。显然,邹家健错过了这一时机,在选举日前一天用海报形式自荐,有些晚了。(刘俊同 李天君)(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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