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6000元买来垃圾电脑 567个红手印要罢免村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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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10:40 黑龙江日报 | ||
由于村干部花16000元买来16台垃圾电脑,孩子们的电脑课无法正常进行。哈市动力区朝阳镇新立村村民认为“这是误人子弟”,并决定集体罢免责任人。 16台电脑仅5台能用 13日,村民王志军和几个村民指着动力区朝阳镇第九小学校教室里的16台旧电脑对记者说:“这批电脑是村委会委员、出纳王胜春买的。这完全是垃圾,买来一年多了,一直都不能使。” 第九小学校的孙校长向记者介绍说:“电脑是2002年4月交给学校使用的,一直不好使,今年2月有人来修了一回,现在16台电脑中有5台好使。” 记者请孙校长打开这5台好使的电脑,发现这些电脑是市面上早已被淘汰的386电脑。据孙校长介绍,这5台电脑只能使三个程序,一是教如何使用键盘的,二是教双拼输入法的,三是教五笔字型输入法的。 386电脑卖了1000元天价 据在哈市教化电子大世界卖了8年电脑的浩天电脑公司经理张宝宏介绍:“如果这批电脑是在2002年初买的,那么按当时的市场价,能卖到100元一台已经是天价了。 386是十几年前的主流机,现在的主流机奔4的运算速度是386的40倍还多。现在市面上不要说386电脑,就是这种电脑的应用软件也已经基本找不到了。” 而正是这种电脑被新立村村委员王胜春在2002年4月28日(发票上标明的日期),于天年电子大厦运筹门市部以每台1000元的价格买回给村小学使用。由于电脑不好使,村小学的100多个孩子基本上一堂电脑课也没上成,村民们心急如焚。经多方上告此事才有了个说法。 村民要求罢免村委会委员 据介绍,2003年4月30日,在朝阳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由动力区领导、镇领导、村支书周立仁、村委会委员王胜春以及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动力区一位领导在会上宣布,这件事由村支书周立仁负主要领导责任,王胜春负全部责任,并责令王胜春包赔9000元。但村民称由于村里的财务不公开,村民们不相信王胜春包赔了这些钱。他们认为,王胜春如此不负责任,不配再当村委会委员。 据村民黎志峰介绍,当他和村里的一些学生家长质问王胜春,他买的这些破电脑耽误孩子们的学业怎么办,王胜春回答说:“那我就管不着了。”这话激怒了村民们,黎志峰、汪丽苹、刘达、孙华、周立芹、文道余、张庭发等村民开始挨家挨户地征求村民意见,问同不同意按《村委会组织法》召开村民大会,投票罢免王胜春。结果共有700多人的新立村有567人按上了自己的手印。 记者电话采访了王胜春本人。他不愿多谈,说:“这件事你不要问我,问领导好了。”当记者问他应该问哪位领导时,他说:“哪位领导告诉你的你就问哪位领导好了。”当记者说是村民反映的情况时,他说:“那你就问村民好了,他们会对你说的。”记者又采访了该村支书周立仁,他说,这件事已由区纪委处理完了。 要求罢免村委会委员王胜春的书面材料已由村民代表于5月13日交于村委会主任裴兆武手中,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他应于30日之内召开村民大会。 : 《村委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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