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土机夷平黄埔最后猪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11:15 南方都市报 | ||||||||
法院请来的民工或用棍子打,或手脚并用连推带拽,拼命把猪往车上赶。 推土机夷平黄埔最后猪场 该区出动80余名执法人员将139头母猪50头猪仔赶上货车运往增城保管 现场目击 扯猪腿拽猪耳 民工赶猪使尽招数 昨日上午,黄埔最后一个养猪场的139头母猪和50头猪仔被赶上货车,它们原先栖身的猪舍被两台推土车夷为平地。 上午8时30分许,黄埔区法院30名法官和法警会同20余名公安、30余名城管执法人员来到东诚养猪场(下简称东诚)。警方先在猪场外围设置了一条警戒线,8时45分,执行法官在猪场A区找到东诚业主钟领高的妻子张燕明。与她在一起的还有5人,分别为张的母亲、婆婆和叔伯兄弟等人。张燕明告诉记者,钟领高不在场是因为她怕他不冷静,找人把他关在了家里。 经办法官叶安东开始向张燕明宣读法院裁定过程中,张燕明一直手持DV(摄像机)对准叶法官。10分钟后,叶安东宣读完毕,询问张燕明“你是否愿意配合时”,张燕明连着反问了三句“你凭什么强制执行”? 两名阿婆断断续续地大声哭喊,法官的宣读在嘈杂中继续。最后,叶安东告知张燕明:“你可以自己清场,也可以指定地方由法院将猪运去,你听清楚吗?”张燕明沉默片刻,突然甩出一句:“你们要拆就拆吧!快拆,马上拆!” 法官宣布开始强制执行,与张燕明一起的几名女子哭成一团。眼睛红肿的张燕明看着法官清点财产,坚持拿着DV跟拍全程。9时20分清点工作结束,法院雇请的100多名民工开始赶猪上车。 9时45分,第一头猪被赶上车。看见棍子打在猪身上,远远地用DV拍摄的张燕明眼泪直流:“我心很痛啊!这些怀了孕的母猪平时都不舍得让它们走动啊。” 记者咨询广东养猪行业协会的副会长陈健雄得知,母猪怀孕期间必须用限位栏固定,限制其走动。当陈健雄听到记者描述的现场后肯定地说:“如果怀孕的母猪被人这样推打,起码有20%—50%会流产,其繁殖周期也会受到影响!” 到中午1时许,所有的猪被运往增城一家养猪厂暂时保管。 幕后争议 合同未解除 不宜采取先予执行? 据了解,黄埔区法院昨日的这次行动在法律术语中被称为先予执行。参与这次执行的法官叶安东告诉记者,在进行这次先予执行前,法院曾进行过仔细斟酌,确定该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后才进行裁定。 黄埔区人民法院是于本月6日受理了东诚一案的。当时黄埔区荔联街沧联社区居委会就与东诚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并提供200万元作为担保。东诚养猪场场主钟领高提出反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本月12日发函,指令黄埔区人民法院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 对于先予执行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告有履行能力”,“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贺卫方教授昨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认为这宗案件由于原、被告的合同关系并没有通过法律解除,不适宜先予执行。 黄埔区法院表示,其他争议问题及业主对沧联居委会的索赔反诉将择日审理。先予执行并不表示法院有倾向,在审案中,法院将保持公正性。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石磊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卢汉欣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