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优惠政策 非典期间8行业减免部分税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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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13:2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5月15日,梁保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防治非典期间,对部分受非典影响较大的行业实行税费减免优惠等若干政策,帮助这些行业及企业渡过难关。会议同时还研究讨论了进一步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批准了2003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江苏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和《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 省政府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对我省境内受非典影响较大的旅游、餐饮、旅店、娱乐、民航、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8个行业实行部分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除执行国家规定的项目外,我省还决定对这8个行业缓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四个地方税,免缴3项政府性基金,减免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出租车行业在享受基金和收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其经营权证有效期无偿延长5个月。此外,我省还将适当降低商业用电的电费价格。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确保将这些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个困难企业和困难群众。 会议讨论了进一步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决定从提高出口退税抵押贷款贴息比例、对出口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实行保费补贴、对出口创汇企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实行奖励、鼓励企业加大对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等8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扶持措施,促进我省开放型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陈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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