恣意扰乱防控非典大局雄县依法判了六罪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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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8日08:21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东黎)5月16日,河北省雄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县“4·25”古庄头村部分村民干扰抗非典工作、聚集闹事严重事件的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赵春花、赵大队等6人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放火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 4月25日,雄县有关部门将10名与非典患者有过接触的人员隔离安置在古庄头村旁的雄丰宾馆时,该村一些人聚集宾馆闹事,要求把被隔离人员立即移走,并扬言放火烧楼、烧死隔离人员,有人还点燃了玉米秸。当时正与外商洽谈项目的县委书记杨文远闻讯后驱车赶到,也遭到个别不明真相群众的围攻、谩骂、砸车。 该县“4·25”事件严重阻挠了抗击非典工作的顺利开展,保定市委派工作组协助该县工作组迅速查清事实,决定对“4·25”中失职的镇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等3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免职、留党察看处分;13名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公安机关经调查,依法逮捕了6名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后,法院对6名犯罪分子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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