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台助残政策 残疾人创业可获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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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8日11:13 南方日报 | ||
上海消息 今天是全国助残日。在52万残疾人庆祝自己的节日之际,上海市出台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一系列政策,对于申请开办非正规劳动组织的残疾人业主,可给予一次性开办费5000元的补贴。对经同意参加初级职业培训、且成绩合格的失业、无业残疾人,全额补贴培训费。 相关政策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可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失业、无业残疾人5000元,协保残疾人2500元。 相关政策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还规定,参加中、高层次职业培训成绩合格者,培训费给予80%补贴;在职残疾人符合岗位需要,经所在单位推荐、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同意,参加初级职业培训成绩合格者,培训费给予80%补贴,参加中、高层次职业培训成绩合格者,培训费给予70%补贴。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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