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死难民工家属 最高补偿1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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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08:38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贵州都市报】5月18日,记者从黔东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三穗“5·11”特大滑坡事故善后工作全部结束,35名遇难民工家属共计获得各项经济补偿311.7万余元。 善后处理工作组比照工伤死亡职工待遇标准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支付给35名遇难民工家属的费用为:一次性死亡补助金1442070元,丧葬费160230元,供养直系亲属补助费149785元,交通费18600元,误工补贴12250元,补发遇难民工身前工资32400元,其他补偿费用31860元,共计3117290元。35名遇难民工家属中,获得补偿最高的为14万余元,最低的为5.8万余元,平均为88465.4元。据介绍,这是我省同类经济补偿中标准最高的一次。 (潘天智 石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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