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三月“二进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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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08:40 重庆商报 | ||
因为与犯罪嫌疑人同名同姓,南昌市出租车司机刘祖强被错列为网上逃犯,三个月内两次遭受派出所“错捕”,在弄清事实后依然被公安机关强制置留。距离第二次错捕已经两个多月了,刘祖强没有得到任何人或部门的合理解释。最近,他卖掉赖以为生的出租车,决定背井离乡外出谋生。 派出所:抓错了又怎样? 事情缘于南昌市两年前发生的一起团伙抢劫案。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上海路派出所在破获辖区内发生的这起劫案时,根据同案犯的供述,还有一名叫“刘祖强”的年轻人参与了抢劫,该犯罪嫌疑人是南昌县幽兰镇人。据上海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在他们向幽兰镇查找疑犯刘祖强时,镇派出所提供了司机刘祖强的户籍资料。而这一“错”,使日后的“错捕”不可避免。 2002年11月底,司机刘祖强被上海路派出所民警第一次“抓获”。在上海路派出所,刘祖强告诉办案民警,他认得幽兰镇一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刘祖强”,警方要抓的很可能是那个“刘祖强”。上海路派出所在把案犯的交待与司机刘祖强进行比对后,确定为错捕并将司机刘祖强释放。 今年2月27日,司机刘祖强又被带到了幽兰镇派出所。当天,上海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丁宁来到幽兰镇派出所。但见面后,丁宁发现司机刘祖强并非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并要求立即放人。但幽兰镇派出所称按网上追逃资料抓的人,要求丁宁拿出放人手续来。就这样,直到第二天下午3点多钟,司机刘祖强被送到南昌县公安局后,县局才作出了释放刘祖强的决定。此时,刘在公安机关留置时间已经达25个小时。 得知儿子被“错捕”置留,司机刘祖强的母亲赶到镇派出所问:“既然事情搞清楚了为什么还不放我儿子?”“关错了又怎么样?”幽兰镇派出所一位负责人这样呵斥。 两家派出所各执一词 对刘祖强被“错捕”一事,办案民警丁宁认为在办案过程中没有什么过错,因为上海路派出所是根据幽兰镇派出所提供的户籍资料把刘祖强列为网上逃犯的。至于后来为什么没有及时撤网,丁宁解释说,是因为刘祖强事后自己没将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拿过来,责任也不在办案民警。 幽兰镇派出所则认为追逃是公安机关的一项主要工作,他们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 “既然已经把刘祖强列为网上逃犯,我们就有责任全力抓捕。至于是不是弄错了,那是上海路派出所的问题。”“既然知道自己错了,为什么一直不撤网呢?”幽兰镇派出所所长漆泉水说。 是“偶然”出的错吗 在连续经历两次“错捕”之后,刘祖强心有余悸之下对一些问题百思不解:两个派出所在“错捕”问题上一直纠缠不清,对真正的嫌疑犯却置之不理。在刘祖强看来,第一次被“错捕”之后,公安部门发现此“刘祖强”非彼“刘祖强”,就该去追捕真正的嫌疑犯。可事实却是,他被又一次“错捕”。 很显然,这是无法用粗心或疏忽来解释的。上海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也不承认这是疏忽,他们只认为这是同名同姓引发的“一次偶然”。正是这样一次让两个派出所都不太在意的“偶然”,改变了司机刘祖强原本平静的生活。刘祖强担心的是,这样的“一次偶然”还会出现在他或者其他人身上吗? 据新华社5月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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