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章罚款3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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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09:06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从20日起,凡无正当理由3个月以上不接受处罚的机动车驾驶员将被依法撤消驾驶证。骑自行车违章和行人违章,处以10 30元的罚款。 此次哈市专项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活动的范围主要集中在市区主干街路和主要信号灯岗。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和行人不走人行道、不走信号灯、钻跨护栏等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违章驾驶员被罚款的,必须在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凡超过3个月不交纳罚款的,将被取消驾驶资格。人力车和人力三轮车违章处以200—500元的罚款。(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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