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治非典领导小组给异地借读考生定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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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10:0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任学光)为做好非典疫情时期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前省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对于异地借读考生参加高考有关问题做出相关规定。 一、我省考生省内跨市就读的,一律回高考报名地参加考试,并于5月20日前回报名地,按各县(市、区)的考务规定参加当地的防非典健康检查和考试。 二、我省考生在省外就读的,一律于5月20日前回高考报名地参加防非典健康检查和考试。 三、外省户籍在我省就读的,按照户籍所在省市要求参加考试。户籍是天津、西藏两市区的考生在我省就读的在就读县市(区)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已传至各市、县),单独编排考场,考务和防非典要求按我省规定执行。 四、请各级、各部门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安排好这些考生的考前检测、考前教育和应考。交通部门要为其返回报名地提供交通保障,卫生部门要加强考生食宿公共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 五、对与在异地工作的父母一起生活的职工子女,其户籍与父母一起均在单位所在地,并在户籍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由职工所在单位安排考生的返回和应考期间的生活管理。 六、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到在异地借读的考生,将考生的健康状况申报表及时发给考生。各地要为这些考生提供方便,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考生返回报名地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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