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物价指数控制实行目标责任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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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13:57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鞍山日报消息 (郭华 记者周立) 日前,市物价局、市统计局联合下文,在全市实行物价指数控制目标责任制。 市物价局和市统计局将坚持价格监控、分析、会商及报告制度,针对价格变动情况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确定并落实具体调控措施,做到及时预警预报,避免市场价格出现大的波动。市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编制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统计报告,对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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