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重犯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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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18:5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李京华 高志海) 北京市居民袁秀珍借钱不还,竟然还故意杀人。19日,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袁秀珍等一批重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法院介绍,今年46岁的袁秀珍曾因犯贪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96年1月因病保外就医。在保外就医期间,她于1999年经人介绍结识了8旬老翁边某某,后陆续向边某某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袁秀珍曾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但在保外就医期间,竟借款不还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据此,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拦路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抢劫犯、河南农民胡爱中;结伙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车辆财物,且抢劫数额巨大,致人死亡的抢劫犯、安徽农民杨品伍;在行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且造成事主死亡严重后果的抢劫犯、四川农民陈仕彬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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